档案开放鉴定是档案利用的前提,也是实现档案价值的根本体现。2022年,乌海市档案史志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借鉴自治区及其他盟市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本馆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保障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夯制度之“基”。紧贴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需求,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最新出台法规,联系工作实际,拟定《乌海市档案史志馆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内部材料》,明确档案开放鉴定任务、流程、方法和要求。二是垒人员之“台”。成立档案开放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抽调11名业务骨干组成初审、复审、终审组,细化任务分工,认领馆藏档案目录。三是立培训之“柱”。9月29日,召开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动员会围绕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内涵、特点、依据、原则、流程和方法等六方面进行培训,重点对25类内容不适宜向社会开放应划分为控制使用的档案进行讲解。四是架设备之“梁”。馆领导高度重视馆藏到期档案开放鉴定工作,专门配备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室,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为常规性开展此项工作打牢基础。
今后,我馆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行动自觉,依纪依法稳步推进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更好地发挥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
乌海市档案史志馆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