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4日,受乌海市档案局委托,市档案局、市档案史志馆一行4人组成档案评价小组,对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档案工作开展评价。

评价组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企业档案工作评价办法》,通过实地检查档案库房、抽查各类档案、核验佐证材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照体制机制、设施设备、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等4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综合评议,形成了评价意见。
评价组充分肯定了乌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档案管理工作,认为支队党委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档案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建设、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经综合评定,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到机关档案工作自治区一级标准,同意晋升为自治区档案工作一级单位。

通过此次档案工作评价,市消防救援支队档案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为全市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档案基础。同时,评价组客观指出了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档案信息化、与业务系统融合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间,希望支队以此次等级评定为契机,持续巩固档案工作成果,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切实发挥出档案服务消防救援主责作用,为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档案支撑。